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是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本部各项财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财经行为,依法管理学校各项财务收支。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突出重点、注重绩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实行监督管理。
3.根据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集中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合理调度资金,控制和调节资金的流向、流量,保证学校的资金实力,确保支付能力。
4.根据学校财务收入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规定,规范收费行为,按规定收取本科生和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宿费,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
5.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等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核算规定,组织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全面、真实反映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做好部门决算工作;积极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6.根据学校年度预算方案,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按照国家、上级部门的财经纪律、规章制度和学校制度规定审核各项支出;统一发放全校各类人员校内薪酬,代扣代缴各种税费。
7.负责学校各单位财会业务指导和持证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各单位办班收入的结算工作;负责后勤实体的集中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指导等工作。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票据管理规定,负责全校票据的统一管理。
9.负责财务处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内控机制,规范和加强学校债务管理。
11.负责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
12.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